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城市低保人数有49.9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09万人,同比下降12.44%。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48.7元/人·月,比2020年同期增加了56.7元/人·月,同比增长9.58%。
2015-2021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城市低保人数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5-2021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省农村低保人数有80.7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29万人,同比下降1.57%。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155.9元/人·年,比2020年同期增加了829.9元/人·年,同比增长19.18%。
2015-2021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农村低保人数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5-2021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