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将入供暖季,煤电能否供得上?官方回应来了?各地保供政策如何?

一、北方将入供暖季煤电能否供得上?官方具体是怎么回应的?

10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电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1、坚持民生优先

保障好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加强民生用气供应,适时组织“南气北上”增加北方地区取暖用气。

2、煤矿恢复生产

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

3、增加电力供应

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4、电价进行改革

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二、2021北方各地供暖保供政策

1、黑龙江

黑龙江省部分地区已开始供暖的情况,近日,铁路部门增加列车,满足内蒙古东部地区到黑龙江的煤炭直达运输需求,优先装运发电供暖用煤。

2、内蒙古

政府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共同努力,千方百计拓展煤源渠道,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把煤源落到实处,把库存提到标准。

3、辽宁省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从保民生大局出发,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统筹,保证煤电企业资金接续。电力生产企业要确保机组应开尽开,提前备足冬季用煤,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和生态环保红线。

4、吉林省

为了稳定煤炭供应,吉林省从内蒙古东部以长期协议价购进560万吨煤炭,同时在9月进口外煤30万吨。吉林省内自产煤,日产量由2万吨提升到了3万吨,年底前增产约100万吨。

本文采编: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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