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楼市新政: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提高至50%

1

2020年9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格整治未许先售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

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方面,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规定实施开发建设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在沈参与竞买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

依法严格整治未许先售行为,科学把握商品住房项目入市节奏,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销售价格,未按规定销售房屋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房产部门可暂停项目网签系统,整改后予以恢复。严格审核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住房装修标准。

同时,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本文采编:CY

推荐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商品房行业发展运行现状及投资潜力预测报告

2024-2030年中国商品房行业发展运行现状及投资潜力预测报告,主要包括开发与前景预测、开发与前景预测、市场需求与投资吸引力分析、企业经营能力分析等内容。

如您有个性化需求,请点击 定制服务

版权提示:华经产业研究院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均注明出处。若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kf@huaon.com,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处理。

人工客服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400-700-0142
010-80392465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项目可研
定制服务
返回顶部